平湖楼市
住房政策的阳光洒在每个人脸上
文/裘文其
阳春三月,万物更新。
平湖房产市场正在演绎着“春暖”行情,销量火速上窜,如果傍晚打开“平湖房地产预售备案系统”看看,会发现日成交量又是两位数,还可能又创出了新高。
与此同时,经济适用房、廉租住房、安置房等已经惠及平湖众多家庭,截至2008年10月底,全市有275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,有321户享受了经济适用房政策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,平湖市政府还放宽了住房补助申请条件,让更多市民享受住房保障……
所有这些的背后,都有着住房政策的影子。在平湖,住房政策的阳光洒在每个人脸上,温暖当然是留在了我们每个人的心里。
“22条”房产新政出炉,个人购房税费补贴大手笔
2008年10月13日,平湖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平湖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,我市实行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契约税补贴;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让的,免征营业税;购买自主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由先行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调整为6个月等22条新政策。新政从楼市发展全方位入手,为当时低迷的市场注射了一支“强心针”。
交易契税补贴80%
据市房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,符合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,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等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,个人购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,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。
我市目前普通商品房交易契税税率:
商品房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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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契税税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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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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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-144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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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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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财政20%
地方财政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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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㎡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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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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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新政实行期间,签订购房合同的市民,在缴纳契税后可返还80%,实际上,市民缴纳的契税只占原先的20%。比如一套100平方米,总价格为50万元的房子,应先缴纳7500元契税,在房管处备案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,可由相关部门审核后退还6000元。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市民的购房负担。
二手房营业税、个税等税费减免条件放宽
新政执行期间,对存量房交易,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(含5年)转让免征营业税,改为超过2年(含2年)转让免征营业税;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,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,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。将现行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(含5年)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,改为超过2年(含2年)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;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,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。
除营业税外,对个人买卖普通住房的,买卖双方(均为个人)缴纳的其他税收的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。如果一个市民购房刚好3年转让,房子总价格为30 万元的房子,转让价格为35万元,那么与新政前相比,交易中省下了综合税、80%的契税,及32%的个人所得税等,交易双方可共减少2万多元支出。
公积金贷款门槛放低
22条新政表示,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,由现行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调整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。《意见》还首次规定,职工购买自住住房(属于“二手房”)的,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目前,市财政局与市规划与建设局已制定《平湖市个人普通商品住房买卖财政补贴政策申请办法》供市民申请。补贴税种集中在契税(地方分成比例80%)、个人所得税(地方分成比例32%)二方面,时间截止于2009年12月31日。相关政策文件全文可以从平湖房产网www.phfdc.gov.cn获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