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/01/24 | 罪
类别(风月) | 评论(0) | 阅读(73) | 发表于 18:18

下面那段文字
是那个时候写的。
有点好笑,
因为事情都发生了,只是我没有打人。
我与她分开了。
 
我去上海出差,
她说去搬家我说好的。
我回到杭州,
房间里仅有的几个家电,
一个都不剩下。
房东告诉我,她帮我把餐巾纸要回来的,否则我都没办法上厕所了。
后来果然发现连个牙膏都没留下。
我昏睡了一天,
第二天臭烘烘地去上班。
 
有一天,
她又到我办公室来了。
我刚发工资,
她从别的同事那里打听的吧?
她跟我还钱,
我想钱总要还的,还想真多给她点,只有900在身上。
她拉走了项链,我想要她送给我,还是摞走了。
我想要回我的ZIPPO,她说她送的那把被我丢了。
 
之后,她从房东那里知道了我带了别的女人去房间的事情。
她用了让我删除都觉得可惜的语句,活现现地表现出她的愤怒与鄙夷。
我乐在其中,
并岸然回复。
 
又一天,她发短信要我请她吃饭,我不知道什么事情,我肯定知道有一个事情,她后悔,她要我回头。我回电话给她,她没接,又关机了。一会开机问我,要不要办卡,她在农业银行上班,我不知道她是拉业务那种惨境,还是为我好办优惠卡,我告诉她我不用,没有身份证。我的证件是她跟我赌气弄丢的。
 
之后很少联系,Q里我设置拒绝消息,她也没有跟原来那样疯狂地加我。
 
确实不合适。过去了。
希望她过的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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